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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上半年西安市灞桥区教师资格证书发放公告
2024-08-21
来源:库课网校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》《教师资格条例》《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(试行)》及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规定,现将灞桥区2024年上半年初级中学、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及证书发放工作公告如下:

一、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公布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》《教师资格条例》有关规定,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程序,灞桥区2024年上半年初级中学、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现已认定完毕,申请人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个人基本信息及资格证书号码。

二、教师资格证书发放安排

教师资格证书发放工作按照申请人意愿,采取现场发放与邮寄送达两种方式进行。

(一)现场发放有关事项

1.现场集中发放时间

2024年7月30日至31日(上午9:00-12:00,下午13:00-17:00)

2.现场集中发放地点

灞桥区东城第三小学

地址:西安市灞桥区纺七路15号

地铁路线:市内乘坐地铁6号线,到纺六路站C口下车即到。

3.相关要求

(1)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领取。

(2)教师资格证书和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》(1份)同时发放;请仔细核查证书信息并妥善保存,将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》交本人人事档案管理部门,归档保存。

(3)集中领取时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领取证书需要代领的,本人填写委托书(见附件),由受委托人携带以下材料领取:

a.委托书原件一份(交工作人员留存);

b.委托人、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;

c.委托人、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(委托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的正面,复印在同一页A4纸上,交工作人员留存)。

(二)邮寄送达有关事项

在网报系统中申请邮寄教师资格证书的申请人,采取邮寄方式发放教师资格证书。

1.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》规定,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证的邮寄业务由中国邮政负责。

2.我局将在现场发放之前将证书移交邮政部门,按照申请人网上报名登记的通信地址进行邮寄。投递时会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,请申请人在此期间保持电话畅通,以便及时领取证书。

3.教师资格证书邮寄实行到付,申请人在领取邮件时支付邮寄费用,资费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。

4.由于邮寄地址不准确、联系电话有误、收件人信息错误、收件人拒收等原因造成证书不能送达的情况,所产生的邮寄费用仍由申请人承担。

三、其他事项

1.证书信息记载有误或有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灞桥区教育局人事科(405室)。

2怀孕、哺乳等有特殊需求人员,现场领证时,请及时与发放点工作人员联系,以便特殊照顾。

3.领取证书未尽事宜咨询电话029—83552660(工作日9:00—12:00,15:00—18:00)。

附件:委托书(样式).docx

西安市灞桥区教育局

2024年7月2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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